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2022年,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半岛电子、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促进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提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保证政府信息有效公开的同时,规范各项信息发布和审查追溯制度,确保责任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统筹运用媒体发布工作最新动态、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的制度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新莱芜APP等平台广泛开展信息发布,今年先后发表各类信息300余条,森林防火、林长制建设、义务植树等先后获得济南日报等刊登转发,起到积极地宣传引领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在年底考核中予以体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力度。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的对接力度,积极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济南市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word版).docx
济南市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版).pdf
2021年,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园林建设,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成立后,第一时间公布机构职能信息,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促进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提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今年制定了《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五公开”融入办文工作制度》、《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在保证政府信息有效公开的同时,规范各项信息发布和审查追溯制度,确保责任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统筹运用媒体发布工作最新动态、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的制度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新莱芜APP等平台广泛开展信息发布,今年先后发表各类信息280余条,森林防火、林长制建设、义务植树等先后获得自然资源报、济南日报的刊登转发,起到积极地宣传引领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中心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半岛电子,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在年底考核中予以体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力度。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因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为新成立单位,对主动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和要求还不够熟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的对接力度,积极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